April 29, 2010

[Logo] 卡爾·德萊斯誕辰225週年


現在,自行車像潮水一樣,遍及世界各地,進入家家戶戶。但很少有人知道,發明自行車的是德
國的一個看林人,名叫德萊斯(1785—1851)。

德萊斯原是一個看林人,每天都要從一片林子走到另一片林子,多年走路的辛苦,激起了他想發
明一種交通工具的慾望。他想:如果人能坐在輪子上,那不就走得更快了嗎!就這樣,德萊斯開
始設計和製造自行車。他用兩個木輪、一個鞍座、一個安在前輪上起控製作用的車把,製成了一
輛輪車。人坐在車上,用雙腳蹬地驅動木輪運動。就這樣,世界上第一輛自行車問世了。

1817年,德萊斯第一次騎自行車旅遊,一路上受盡人閃的譏笑,……他決心用事實來回答這種譏
笑。一次比賽,他騎車4小時通過的距離,馬拉車卻用了15個小時。儘管如此,仍然沒有一家廠
商願意生產、出售這種自行車。

1839年,蘇各蘭人馬克米廉發明了腳蹬,裝在自行車前輪上,使自行車技術大大提高了一步。此
後幾十年中,湧現出了各種各樣的自行車,如風帆自行車、水上踏車、冰上自行車、五輪自行
車,自行車逐漸成為大眾化的交通工具。以後隨著充氣輪胎、鏈條等的出現,自行車的結構越來
越完善。

德萊斯還發明了絞肉機、打字機等,都能減輕勞動強度。現在鐵路工人在鐵軌上利用人力推進的
小車,也是德萊斯發明的,所以稱它為“德萊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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