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7, 2009

[Logo] Google 條碼


條碼是由美國人Joe Wood Land和Berny Silver在1949年發明的,專利的申請日期是1949年10
月20日,當時開發申請的專利是「Classifying Apparatus and Method」(分類器具與方法)。在
1962年10月7日,發明者申請的專利正式通過了。

1951年時,Joe Wood Land與Jordin Johanson進入IBM公司服務,並說服該公司發展這套系統
進行商業化。雖然,IBM最終還是完成了這個系統,但當時還沒有能夠完全處理這套資訊的機
器,要等未來才有。

1952年專利正式通過不久後,Philco公司買下了這個專利, 並在同一年賣給著名的RCA公司。

條碼更有條理地全面地走入人類社會,是在標準產 品碼UPC (Universal Product Code)完成以
後,這是由UCC在1973年參考IBM的系統改良後推行的,逐漸廣泛地在美國、加拿大使用,用
來追蹤商品,這套UPC系統,也把條碼做 了最重要的標準化,讓更多商家可以使用同樣的條碼
系統來工作。之後的國際EAN碼廣泛流行,是在UPC基礎上發展的。來追蹤商品,這套UPC系
統,也把條碼做 了最重要的標準化,讓更多商家可以使用同樣的條碼系統來工作。之後的國際
EAN碼廣泛流行,是在UPC基礎上發展的。

條碼一直發展後,除了一維條碼,又有了二維條碼、QR Code等能存放更多資料的系統誕生,也
便利了人類的商品交易、資訊交流過程,條碼實在是功不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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